html模版滴滴順風車車主因在京非法營運被扣車罰款
京華時報訊 (記者馮華妹)今年5月,在北京工作的付女士註冊成為滴滴順風車車主,6月27日,付女士在駕駛天津牌照的車輛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後,車輛被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執法人員以非法營運為由扣押。28日,付女士交瞭7000元罰款後取回瞭自己的車,其認為因滴滴平臺審核不嚴格,未盡告知義務,且定價過高,才導致自己被罰。針對此事,滴滴方面拒絕回復。律師表示,對於因行政處罰給付女士造成的損失,付女士有權利向滴滴平臺在其過錯范圍內主張賠償。

順風車車主因在京非法營運被罰

付女士稱,6月27日上午,她接瞭一個行程為從昌平區回龍觀到望京的順風單,剛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幾名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的執法人員就扣押瞭付女士的車。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出具的扣押車輛決定書顯示,付女士涉嫌在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件的情況下,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根據相關規定,決定扣押其車輛。

記者在付女士提供的其滴滴順風車車主註冊信息中看到,付女士為非北京在籍人士,註冊的車輛為一輛天津牌照的黑色大眾轎車。付女士稱,之前,她並不知道北京市下發的關於順風車必須是“京人京牌”的規定,且在她註冊時,滴滴平臺也未告知其相關規定。此外,付女士表示,既然北京市已有對順風車須為“京人京牌”的規定,為何滴滴平臺還讓她通過審核。

6月28日,付女士到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第五執法大隊處理此事,後者出具的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稱,27日9時56分,付女士駕駛天津牌照的車輛行駛至朝陽區阜通地鐵站時,被檢查人員示證檢查,經查,該車由昌平區回龍觀載客1人送至阜通地鐵站。付女士與乘客通過滴滴出行順風車軟件服務平臺取得聯系,到達目的地後通過手機支付的方式交易車費,共計44.8元。乘客已通過手機支付車費,付女士獲得違法所得40.3元,該車無任何出租汽車許可證件,其行為構成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違反瞭《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決定對其罰款7000元。28日下午,付女士交完罰款後,取回瞭自己的車。

執法人員告知付女士,順風車車主隻可收取汽車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基本費用,而付女士的收費已遠遠超出瞭以台灣商標申請上費用標準。對此,付女士表示,車費多少不是她定的,而是滴滴平臺顯示的,既然定價過高,不符合相關規定,為何滴滴還這麼做,滴滴公司應承擔對其造成的損失。

滴滴順風車運營商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6月28日,記者多次聯系滴滴公司,為何在付女士註冊成為順風車車主時,滴滴後臺審核沒有發現問題,有無盡到告知順風車註冊車主北京市關於網約車相關規定的義務,以及滴滴順風車定價的依據等,但滴滴方面拒絕回復。

滴滴平臺的順風車服務協議稱,滴滴順風車信息服務平臺,由北京通達無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通達無限)運營,借助於滴滴基礎信息平臺業務,向平臺中的用戶提供順風車信息共享及其附屬信息交互服務。

國傢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顯示,2016年8月16日,因通過北京通達無限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台灣商標查詢局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目前仍未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此外,2015年7月7日,因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北京通達無限被門頭溝工商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後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2015年8月7日,門頭溝工商分局將其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律師:車主可向滴滴平臺主張賠償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依據《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北京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應當是北京戶籍,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應當是北京車牌。據此,付女士作為非北京在籍人士,利用滴滴打車服務用非京籍車輛從事有償運營服務,屬於違法行為,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並無不當。

此外,張新年律師認為,對於因行政處罰給付女士造成的損失,付女士有權利向滴滴平臺在其過錯范圍內主張賠償。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並將車輛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據此,滴滴平臺作為網約車平臺,有義務對擬在當地註冊的網約車進行資質審核,並將相關資質條件和風險告知註冊用戶。如其在服務協議中未充分告知,致使註冊用戶遭受處罰的,依據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台中商標申請代辦

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郭柳華_NO4627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arrow
arrow

    juz384t2a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